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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毕节 2023-12-25

金沙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

初中七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


(二)属于县城区户籍,但非县城区小学毕业的返回县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小学毕业学生。


(三)其他类:


1.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人员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2.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解决50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人员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3.特殊引进人才等人员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四)未举办初中学校的五龙街道辖区的小学毕业学生,全部整班移交到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就读;未举办初中学校的柳塘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除自愿选择到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就读以外,其余学生由金沙县第六中学接收就读;未举办初中学校的木孔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就近原则,按照意愿选择到茶园镇、安底镇、岚头镇、沙土镇、源村镇相关初中学校及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就读,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二、招生划片


(一)金沙县第二中学


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鼓场街道原大定村胜利组、紫金街、杨叉街、红岩村、黎明村5、6、7、8组、玉屏村、罗马街、城治路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在欣悦城府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二)金沙县第三中学


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鼓场街道罗马街罗马路、罗马街和平路、罗马街河滨路、罗马街民主路、大定村长征组、长安社区等区域内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三)金沙县第四中学


主要负责安置户籍属于民兴街道金槐社区的小学毕业学生、已在民兴街道金槐社区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已入住的小学毕业学生;民兴街道光明社区移民三组、后坝组、泡木组、岩孔丫小学毕业学生;西洛街道水碾组、黄泥堡组等小学毕业学生;在外滩国际、碧桂园、滨湖湾、天逸城、逸府、盛世华庭、兴盛商贸、义乌城、天宇汇、天泽汇、桃花源、风格语林、金源华府、云麓温泉小镇、江南里、建投金座等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四)金沙县第六中学


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原鼓场街道罗马街光明路、罗马街龙泉路、罗马街合理路、旭华社区、黎明村1、2、3、4组、东南环线老客车站至五里坡沿线小学毕业学生;柳塘镇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五)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


除安置本校小学毕业生外,主要负责安置五龙街道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木孔镇辖区及县城区小学毕业意愿选择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在金欣悦府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六)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初中部)


主要负责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3所实验小学毕业学生(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如属于金沙县第四中学招生范围的,可选择在金沙县第四中学就读);户籍地属于西洛街道洋海社区老板沟组、霍家沟组、雷家沟组、四方井组小学毕业学生;在将相名门、水映书香、海悦现代城、鸿泰城、香榭豪庭、麒龙香林美域、华荣城、万川祥和院、金山府邸、阳光云湖、金澜湾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七)木孔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就近原则,由茶园镇、安底镇、岚头镇、沙土镇、源村镇等乡镇及金沙思源实验学校接收就读,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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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

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县城区户籍: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就近免试”安排入学,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将适龄儿童一个人户籍寄搭、空挂在县城区内,且在县城区范围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寄搭户、空挂户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非县城区户籍:父母已在县城区有合法产权住房入住、务工、经商、工作调入县城区范围,且年龄达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规定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


(三)其他类:1.烈士适龄子女、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适龄子女;2.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解决50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适龄子女;3.特殊引进人才等适龄子女。


二、招生划片


(一)金沙县第一小学


鼓场街道工农社区:河滨路242—342号(双号)、河滨路317—435号(单号);健身巷、工农路全段、八井巷;劳动路全段;观灯路、跃进路、中华路2—98号(双号)、原扬叉街老号139号以下;鼓场街道大定村胜利组;鼓场街道新城社区:河滨路344—458号(双号)、437—577号(单号);中华路1—155号(单号);曹家湾1—280号;鼓场街道原红岩村1组、2组、4组;鼓场街道袁桥村双狮组、关门组、袁桥组、来苏组(以上原红岩村及袁桥村组过渡期可选择玉屏小学就读);民兴街道金槐社区:白云寺组意愿就读的户籍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二)金沙县第二小学


鼓场街道紫金社区:紫金路全段;文昌宫巷1—289号(单号)、2—214号(双号);学习巷1—181号(单号)、2—118号(双号);卓家马路1—101号(单号)、2—100号(双号);万家巷1—97号(单号)、2—80号(双号);成治路全段;河滨路160—240号(双号);水巷子1—42号;清泉巷1—47号;在宏圆大厦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三)金沙县第三小学


鼓场街道罗马社区:罗马路全段(含朝阳北巷、朝阳南巷、保健巷、邓家巷);和平路全段;河滨路2—158号(双号);民主路;大定村张家湾组、长征组;鼓场街道光明社区河滨路段1—219号(单号);鼓场街道旭华村城边组;西洛街道山槽社区、红山社区辖区内意愿就读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四)金沙县第四小学


鼓场街道长安社区:长安路1—297号(单号)、2—242号(双号);旭华路1-381号(单号)、2—224号(双号);中华路157—259号(单号)、102—204号(双号);河滨路221—315号(单号);曙光路(东路、中路、西路);东南环线(交通局至老城区客运站);青云路1—57号(单号)、2—58号(双号);团结巷;黄金巷1—29号(单号)、2—16号(双号);鼓场街道原黎明村1、2、3组;光明社区:旭华路2--74(双号);鼓场街道东南环线林东医院至老城区客运站一侧(含金钻豪庭小区已购房入住的住户适龄子女、金都国际小区已购房入住的住户适龄子女),金都国际小区已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过渡期可选择玉屏小学;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五)金沙县第五小学


鼓场街道光明社区:龙泉路1—115号(单号)、2—78号;合理路1—123号(单号)、2—84号(双号);光明路全段;鼓场街道旭华村旭华组、金明组;龙井路、合理路;与鼓场街道接壤的柳塘镇五里坡所辖前胜村一组;护城河沿线靠近金沙县第五小学一侧住户的适龄儿童;鼓场街道太极社区辖区内适龄儿童;新化乡天桥村辖区内意愿就读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六)金沙县第六小学


鼓场街道长安社区:金遵路双号2—60号(双号);友谊巷1—71号(单号)、2—38号(双号)。龙井巷1—54号;红岩巷1—50号;扬叉街河滨路141—239号(单号);鼓场街道黎明社区4-10组;鼓场街道原红岩村3组;一中路;鼓场街道东南环线金钻年华小区一侧;在沁园小区、金钻年华小区、朗月小区、彩虹公园小区、美丽星城小区、贵奇首座小区、水岸绿洲小区、丽水金沙小区、金地嘉年华小区、公园澜庭小区、黎明花园西区等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七)金沙县第七小学


鼓场街道泰山路东侧至五龙街道鼓楼社区边界;在欣悦城府、余家庄小区、贵出名门、黎明花园东区、开明同心城小区、建安一号小区、丽景名城小区、鼎盛金港小区、玉龙苑小区、龙山水怡小区等已购房入住的住户适龄子女;民兴街道金槐社区观音堂组、白口塘组、仙人洞组意愿就读的户籍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户等适龄子女。


(八)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


户籍地属于西洛街道中心社区来苏组、毛家沟组、大房子组、蚂蝗沟组、葡萄湾组、大坡组;在枫格雨林、金源华府、水映书香、海悦现代城、鸿泰城(2期)、将相名门、金澜湾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


(九)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地属于西洛街道中心社区黄泥堡组、水碾组、店子组、磨槽湾组;民兴街道金槐社区;在外滩国际城、碧桂园、盛世华庭、滨湖湾、天逸城、兴盛商城、建投箐河广场、义乌城、桃花源、天宇汇、天泽汇、逸府、云麓温泉小镇、江南里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过渡期也可以选择就读金沙县实验小学)。


(十)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


户籍地属于西洛街道洋海社区老板沟组、霍家沟组、雷家沟组、四方井组;在鸿泰城(1期、3期)、香榭豪庭、麒龙香林美域、华荣城、万川祥和院、金山府邸、阳光云湖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


(十一)金沙县实验小学


民兴街道金民社区、光明社区(围庄组、移民二组、田坎组、安置区、公租房、大土组)住户适龄子女;民兴街道金槐社区;在义乌城、桃花源、天宇汇、天泽汇、逸府、江南里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住户适龄子女。


三、新生预登记时间、地点及资料要求


(一)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登记地点:各招生小学校内。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四)登记所需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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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陈香未

编   审|秦   恒监   制|刘靖林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金沙教育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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